一、于顗
于顗,字元武,河南洛阳人。周隋时期将领,太师于谨之孙,上柱国于寔之子,名将于仲文之弟。身长八尺,美须眉。宇文护见而器之,妻以季女,赐爵新野郡公。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累以军,功拜郢州、东广州刺史。开皇年间,袭爵燕国公,拜泽州刺史。后免职,卒于家中。
“顗字元武,身长八尺,美须眉。……授大都督,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其后累以军功,授上开府,历左、右宫伯,郢州刺史。大象中,……顗乃拜东广州刺史。……开皇七年,拜泽州刺史。数年,免职,卒于家。子世虔嗣。” 唐·魏徵寿《隋书列传第二十五》。
二、于哲
隋黔州总管于顗之子。其叔仲文,亦仕隋为右翊卫大将军。
贞观十年亳州刺史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哲,亳州刺史。”《新表二下》于氏同。
《于哲墓志》:“(贞观)十年,加员外散骑常侍、使持节毫州诸军事毫州刺史。永徽元年(650)卒,春秋七十三。[曾涧《唐刺史考全编》增订(二)]
三、于钦明
武德中彭州刺史
《新表二下》于氏:“钦明,彭州刺史。”乃随延寿公于仲文之子。
四、于德行
恒州刺史。
五、于德芳
1、永徽五年州都督授
《嘉泰会稽志》:“于德方,永徽五年正月自原州都督授。”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德方,越州刺史。”《新表二下》同。《掇 英》:“于德方,永徽五年正月十七日自原州都督授。”《会稽志》同。
2、显庆三年授陇州剌史。
《金石补正》卷三七《越州都督于德芳残碑》:“显庆三年,授金紫光禄大夫使节□州□□□州□□……以龙朔三年岁次癸亥二月乙酉朔二十□日庚戌构疾于隆庆里之私第,春秋七十有七。”《唐文拾遗》卷六二引《非见肃碑录》作者“显庆三年授金紫光禄大夫使节陇州诸军事行陇州刺史”。《宝刻丛编》卷一〇引《复肃碑录》亦录此碑云:“从弟志宁撰……麟德元年四月八日建,在三原县。”《唐文拾遗》卷六二《唐越州都督于德芳碑》:“显庆三年,授金紫光禄大夫使持节陇州刺史。”龙朔三年卒。
六、于敏直
于仲文孙,于钦明子。
1、高宗时德州刺史
《嘉泰吴兴志》卷一四郡守题名:“于敏直,永徽五年自宋州别驾授;迁德州刺史。《统记》云:武后时。”未知孰是,姑系高宗时。《吴兴志》:“于敏直,永徽五年自宋州别驾授;迁德州刺史。《统记》云:武后时。”两《唐书·烈女传》称:于敏直妻张氏,张俭之女。俭死,一恸而卒,高宗懿其行。则敏直当为高宗时人。然永徽五年刺湖州似亦过早。
2、 约武后前期相州刺史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敏直,相州刺史”,《统记》以为则天时。则其为相州刺史约在武后前期。
七、于敬之
高宗时复州刺史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敬之,复州刺史。”《新表二下》同。乃隋右翊大将军仲文侄孙。相州刺史敏直从祖兄弟。
八、于玄彻
约武后时沧州刺史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玄彻,沧州刺史。”《新表二下》于氏作“玄彻”。乃恒州刺史德行子,永徽五年越州都督德方侄。
九、于光运
开元中滁州刺史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光运,滁州刺史。”《新表二下》于氏同。乃武后时湖州刺史、相州刺史于敏直子。
十、于安仁
《姓纂》卷二河南洛阳于氏:“安仁,江州刺史。”《新表二下》于氏同。乃德威孙,敬同子,于頔从祖行。
十一、于颀
于颀,字休明,河南人也。父庭谓,济王府仓曹,累赠尚书左仆射。颀少以吏事闻,累授京兆府士曹,为尹史翙所赏重。翙出镇襄、汉,奏为御史,充判官。
1、大历八年——九年(773——774)京兆尹
《旧书·代宗纪》:大历八年五月,“以太府卿于颀为京兆尹”。又本传:“历户部侍郎、秘书少监、京兆〔少〕尹、太府卿、代杜济为京兆尹。”《新书》本传略同。又见《元龟》卷六九七、卷九四五、《全文》卷三八五独孤及《代于京兆请停官侍亲表》、卷九九〇缺名《大唐检校两县威仪兼永仙观主田尊师德行碑》。北图藏拓片《唐故朝议郎行尚书屯田员外郎上柱国梁县开国子赐绯鱼袋河南于君(申)墓志铭并序》(贞元九年十月十五日):“父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少保谯公曰颀……谯公历京〔兆〕、河〔南〕尹,御使大夫。”申卒贞元九年八月十三日,春秋四十。按张荣芳《京兆尹研究》谓于颀尹京兆至大历九年四月丁忧罢,当从《旧书·代宗纪》黎干继任。从之。
2、建中元年——二年(780——781)郑州刺史
《旧书·德宗纪上》:建中二年正月丁亥,“以前郑州刺史于颀为河南尹”。又本传:“及〔元〕载得罪后,出郑州刺史,迁河南尹。”《新书》本传略同。又见《元龟》卷九四五。
3、建中二年(781)河南尹
《旧书·德宗纪上》:建中二年正月丁亥,“以前郑州刺史于颀为河南尹。”又本传:“及〔元〕载得罪后,出郑州刺史,迁河南尹,以无政绩代远。”《新书》本传同。北图藏拓片《唐故朝议郎行尚书屯田员外郎上柱国梁县开国子赐绯鱼袋河南于君(申)墓志铭并序》(贞元九年十月十五日):“父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少保谯公曰颀……谯公历京兆、河南尹,御使大夫。”申卒贞元九年八月十三日,春秋四十。
4、兴元元年——贞元元年(784——785)京兆尹
《旧书·德宗纪上》:兴元元年三月甲申,“右散骑常侍于颀为京兆尹”。两《唐书》本传未及。《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卷》第二册《唐故朝议郎行尚书屯田员外郎上柱国梁县开国赐绯鱼袋河南于君(申)墓志铭并序》(贞元九年十月十五日):“父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少保谯公曰颀……谯公历京〔兆〕、河〔南〕尹,御使大夫。”
十二、于頔
于頔(dí)(?-818年), 字允元,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唐朝宰相,北周太师于谨七世孙。于頔出身河南于氏,始以门荫补千牛,调授华阴尉。建中四年以摄监察御史充入蕃使判官。迁司门员外郎兼侍御史,充入蕃计会使。历长安令、驾部郎中。贞元七年出为湖州刺史,有政声,与诗僧皎然等唱酬。十年改苏州刺史,虽有政绩,然益横暴。十二年入为大理卿,十三年拜陕虢观察使。十四年移镇山南东道,俨然专有汉南之地,凌上威下,骄横不法,朝廷姑息,无可如何。然善待士人,以市声名,苻载隐庐山,乞百万钱买山,頔遂与之,仍加纸墨衣服等;韩愈亦曾奉书求其援引。宪宗即位,威肃四方,頔稍戒惧。请以子尚公主,宪宗许之。元和三年入觐,九月拜相。八年坐子敏杀人及其它不法事,贬恩王傅。九月改太子宾客,十年为户部尚书。十三年致仕,八月卒,谥厉,后改谥思。
1、贞元七年——十年(791——794)湖州刺史
《旧书》本传:“历长安县令,驾部郎中。出为湖州刺史……改苏州刺史……。”《新书》本传、《元龟》卷六七五略同。《吴兴志》:“于頔,贞元八年自驾部郎中授,迁苏州刺史……《统记》作五年。”《全文》卷五四四于頔《释皎然杼山集序》称:“贞元壬申岁,余分刺吴兴之明年,集贤殿御书院有命徵其文集。”按壬申为贞元八年,由此知于頔贞元七年授湖州刺史,《吴兴志》及《统记》皆误。《新书·地理志五》湖州长城县注称“贞元十三年刺史于頔”,亦误。《两浙金石志》卷二《唐于頔题名》称:“使持节湖州诸军事刺史臣于頔尊奉诏命,诣顾渚茶院修贡毕,登西顾山最高堂汲岩泉□□茶□□观前刺史袁公留题□刻茶山诗于右。大唐贞元八年岁在壬申春三月□□。”又见《全文》卷五二九顾況《湖州刺史听壁记》、卷四九七权德舆《大唐紫光禄大夫守司空于公先庙碑铭并序》、卷七二九王彦威《赠太保于頔谥议》。
2、贞元十年——十二年(794——796)苏州刺史
《全文》卷四九七权德舆《唐金紫光禄大夫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燕国公于公(頔)先庙碑铭并序》:“惠綏外服,则湖、苏、虢、陕二千石察廉。”《嘉泰吴兴志》卷一四郡守题名:“于頔,贞元八年自驾部郎中授,迁苏州刺史……《统记》作五年。”《至元嘉禾志》卷三:“唐德宗贞元十一年八月六日苏州刺史于頔奏:以所管十乡为十五乡。”《宝刻丛编》卷一四引《集古录目》有《唐宝花寺碑》,“唐殿中侍御史邹儒立撰,苏州刺史于頔书”。
3、约贞元十二年(796)刺史
《全文》卷四九七权德舆《唐金紫光禄大夫司空同中书门平章事燕国公于公先庙碑铭并序》:“惠綏外服,则湖、苏、虢、陕二千石察廉,克宣功化,繇山南东道节度使平章事入觐。”两《唐书》本传唯云任陕虢观察,未及刺虢事。按贞元十一年、十二年于頔在苏州刺史任,贞元十三年为陕虢观察使,其刺虢州约在贞元十二年。
4、贞元十三年——十四年(797——798)襄州刺史
《旧书·德宗纪下》:贞元十三年四月“乙卯,以大理卿于頔为陕州长史、陕虢观察使”。十四年九月“丙辰,以陕虢观察使于頔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两《唐书》本传略同。又见《会要》卷八七,《通鑑·贞元十四年》九月。《全文》卷四九七权德輿《唐金紫光禄大夫守司空同中书门下章事燕国公于公先庙碑铭并序》:“司空公即第三子也……惠綏外服,则湖、苏、虢、陕二千石察廉克宣功化,繇山南东道节度使平章事入觐。”《芒洛遗文》卷中《唐故怀州录事参军清河崔府君(稃)故夫人瑩阳郑氏合袝墓志铭并序》:“释褐参陕州大都督府军事,时则相国于公坐棠而赋政,分陕以按俗……俄而于公授钺汉南。”元和十二年七月既望鑴。《南部新书》辛:“姚岘为于頔陕州掾。”
5、贞元十四年——元和三年(798——808)襄州刺史
《旧书·德宗纪下》:贞元十四年九月“以陕虢观察使于頔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又《宪宗纪上》:元和三年九月“庚寅,以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守司空、同平章事”。又见两《唐书》本传,《全文》卷五一二李吉甫《柳州刺史谢上表》、卷七二五高釴《论于頔谥疏》、卷七二九王彦威《赠太保于頔谥议》、卷七六一褚藏言《窦群传》、卷六〇四刘禹锡《为京兆李尹答于襄州第一书》、《为京兆李尹答于襄州第二书》、卷六二七吕温《代窦中丞与襄阳于相公书》,《韩昌黎集》卷一七《与于襄阳书》,《宋高僧转》卷一九《唐简州慈云寺待驾传》,《南部新书》己,《芒洛遗文》卷中《唐故懹州录事参加清河崔府君(稃)故夫人荥阳郑氏合袝墓志铭并序》,上图藏拓片《唐故朝议大夫唐州长史兼监察御史刘府君(密)墓志铭并序》(大和六年七月十九日),《唐朝散大夫检校太子詹事襄州节度押衙兼诸州营田都知兵马使及车坊使卜府君(璀)墓志铭并序》(长庆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广记》卷二三七引《传载》。《全诗》卷三七七孟郊有《献襄阳于大夫》。《宝刻丛编》卷三引《集古录目》有《唐王粲石井栏记》:“贞元十七年,于頔为节度,又为之记……贞元十七年六月立。”
十三、于兴宗
于兴宗,生卒年不详,唐京兆高陵(今陕西省三原县境内)人,于頔侄子。 敬宗宝历二年(826)为东阳县令,宣宗大中七年(853)前后,以御史中丞守绵州刺史,后转洋州刺史,累官至河南少尹。兴宗能诗,与当时诗人如刘禹锡、方干、李朋、李汶儒等人均有交往酬和。《全唐诗》存诗2首。
1、大中时绵州刺史
《唐诗纪事》卷五三:“大中时,〔于兴宗〕以御史中丞守绵州,后为洋川节度。”又刘璐:“洋州于中丞,顷牧左绵,题诗越王楼上,朝贤继和,辄课四韵。”又见《全诗》卷五六四。
2、约大中七、八年(约853、854)洋州刺史
《唐诗纪事》卷五三:“〔于兴宗〕大中时,以御史中丞守绵州,后为洋川节度。”《全诗》卷五三吾许浑有《酬绵州于中丞使君见寄》,又卷五六九李群玉有《辱绵州于中丞书信》。按于瓖和诗注“时为校书郎”,证知必作于大中七年之后,因于瓖大中七年始进士登第。如果及第后即通过吏部拔萃试合格,释褐即为校书郎,则于兴宗约大中七、八年在任。
十四、于季友
于季友,唐朝大臣燕国公于頔子。
1、大和中?宋州刺史
《新表二下》于氏:“季友,绛、宋等州刺史,驸马都尉。”《新书》本传未及。《全诗》卷五一〇张祜有《观宋州于使君家乐琵琶》,“于使君”蓋即于季友。
2、大和中?和州刺史
《酉阳杂俎》续集卷二:“于季友为和州刺史时,临江有一寺,寺前渔钓所聚。有渔子下网,举之重,坏网,视之,乃一石,如拳。因乞寺僧,置于佛殿中,石遂长不已,经年重四十斤。”又见《广记》卷三九八引,按于季友大和六、七年在明州刺史任,其刺和州亦在大和中。
3、大和六年——八年(832——834)明州刺史
《新书·地理志五》明州鄮县:“西南四十里有仲夏堰,溉田数千顷,大和六年刺史于季友筑。”《宝刻丛编》卷一三引《复肃碑录》:“《唐封孔子为文宣王册》……大和七年七月十九日明州刺史于季友记。”又“《唐阿育王寺常住田记》……大和七年十二月刺史于季友重立。”《金石萃编》卷一〇八《育王寺碑后记》:“大和七年十二月一日明州刺史于季友记。”又《范处士在育王寺书碑因一寄赠》:“明州刺史于季友。”《白居易集》卷三二《寄明州于驸马使君三绝句》:“留滞三年在浙东。”知在明州三年。卷三一《同诸客题于家公主旧宅诗》:“頾鬚雪白向明州。”亦指于季友。《英华》作“頾鬚皓白向韶州”,误指于琮,《英华辨证》卷九已辨其误。
4、开成中?绛州刺史
《新表二下》于氏:“季友,绛、宋等州刺史,驸马都尉。”乃宪宗时宰相于頔之子。按季友尚宪宗女普宁公主,见《会要》卷六;元和八年出为殿中少监,见《旧纪》。大和六年为明州刺史。
十五、于晦
咸通时?象州刺史
《新表二下》于氏:“晦,象州刺史。”乃绛、宋等州刺史、驸马都尉季友之子。
十六、于慎思
咸通中?壁州刺史
《新表二下》于氏:“慎思,壁州刺史。”乃懿宗相于頔之孙,绛、宋等州刺史、驸马都尉于季友之子。
十七、于盾
于盾,于季友子,荥州刺史(本平台补)。
十八、于恪
唐末?兖州刺史
《新表二下》于氏:“恪,兖州刺史。”乃宪宗时宰相于頔之曾孙,驸马都尉季友之孙,象州刺史于晦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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